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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国考「常识判断」解析(6~10)

时间:2023-06-20 14:31 点击次数:140

  【2020国考地市级卷第6题】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,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。

  本题为「选非题」,而且本题的问法和选项表述和2010年联考几乎完全一致,因此理论上其难度并不高:

  (C)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、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

  (D)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,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,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,属于集体所有

  本题正确选项为C,正确率46%。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、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」和2020国考中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集体土地所有权」都提到了「土地所有权的转让」,且两者都是「选非项」。

  本题正确选项为D,正确率31%。B选项提到了「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(可视作一种转让方式)」,是错误选项;D选项提到了「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」,是正确选项。

  因此,如果认真复习过历年国考、联考真题的话,这道题基本没有难度。虽然「国考常识判断必有原题」,但从本题48%的正确率来看,大部分考生并没有对其引起足够的重视。

  一定要记住: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方式)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,因此本题D选项表述错误,应选。

  A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」出自《宪法》第八条。

  B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,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」出自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,是2018年最热门的新闻之一,然而它竟然是本题的易错项,说明很多考生对时政也不够重视。

  C「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『三权』分置制度」出自《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》,首次提出「『三权』分置制度」,「承包权」「经营权」明确分开。

  C选项是2016年的热门新闻,但其热门程度远不如B,原因是B选项「30年承包期」是80、90后们中学乃至小学必学的考点,所以这一政策的变化简明易懂,容易记忆;而C选项是在「中国城镇化飞速发展,农村人口快速向城市集中」的背景下发生的, 「承包权」「经营权」明确分开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极为重要,但内容过于复杂,因此来自城市的考生可能不太熟悉这一考点。

  「常识判断」板块的公考真题在什么情况下会再现?——答案是考点经典,出题水平高且有一定难度的,尤其是和法律、政策有关的。

  【2020国考地市级卷第7题】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在重要历史节点已依法实施两次特赦,具有重大意义。

  本题虽然是「选非题」,但其难度并不低,原因是C选项的错误不够明显。考生能否做对这道题,主要在于是否关注时事政治。

  C选项出自《宪法》第八十条,特赦令应由「国家主席」而不是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」签发,不过如果了解2015、2019年两次特赦新闻的小伙伴,可以直接通过回忆中的新闻题目,就确定C选项的表述错误。

  B「特赦对象包括被判处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的罪犯」容易被误选,有的考生觉得只有「监禁刑」才能被特赦(即提前从监狱里放出来),实际上并非如此。「特赦」的主要对象是轻罪和轻微罪罪犯,包括「监禁刑」和「非监禁刑」两种。

  「常识判断」板块有很多选项都不太好推理,如果不能一眼看出对错的话,有一个应急的小技巧可以尝试:

  如果选项中有很多陌生的、专业的概念,那么这个选项正确的概率较高,如B选项「特赦对象包括被判处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的罪犯」的「监禁刑和非监禁刑」;

  如果选项中的概念很常见,但自己记不清楚其表述是否正确,就一定要注意其核心部分有没有可能是错误的,例如C选项「特赦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签发」的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」这个签发主体。

  【2020国考地市级卷第8题/省级卷第8题】关于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:

  B选项中「听党指挥、能打胜仗、作风优良」的表述不仅非常正确,而且还是大部分中国人都非常熟悉的和「军队建设」有关的口号,很明显是正确的。

  其他选项中,AC表述相反,「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」是「2035年」,「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」是「本世纪中叶」。D「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机械化」中「全面」应改为「基本」。

  ACD的错误虽不太明显,但B选项明显正确,因此因此本题虽然是「选是题」,实际上难度很低。

  【2020国考地市级卷第9题】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的行为,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体是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于018年5月1日起施行,也是比较新的法律。该法律的通过,一定程度上和近年来多次出现的侮辱、污名化英雄烈士事件频发的情况有关。

  本题考察的点虽然比较深,但它本质上考察的是法律的基本概念,即「谁有资格就侵害英雄烈士的行为提起诉讼」。很明显,① 「英雄烈士近亲属」是符合要求的,但BCD都有①,因此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分析。

  从结果来看,大部分考生误选了B,即认为④「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」也有资格。的确,从字面含义来说,既然有部门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,那它似乎也有权提起诉讼,不过实际情况并非如此。

  ②是大家非常熟悉的部门,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「公诉」案件,由检察机关提起,可能因为这一点,使得考生误以为「非刑事案件」都不能由检察机关提起。事实上根据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的规定,检察机关也可以对相关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,前提是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。

  ③④可以合在一起分析。分析题干可知,这一诉讼的对象是「侵害烈士的行为」,被告是「作出侵害烈士的行为的人/法人」。

  在4个主体中,①「英雄烈士近亲属」是受害人,②「检察机关」是常见的公诉/公益诉讼的原告,从法律上看是有资格当原告的,而③「当地人民政府」并非是「侵害烈士的行为」的受害人,显然错误。

  ④「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」负责的是「英雄烈士保护工作」,并非「侵害烈士的行为」的直接受害者。简单推理来说,「英雄烈士近亲属」从个人、受害人的角度来说有资格,「检察机关」则是从国家、公众层面角度有资格,而③④可以协助①②来进行诉讼,但不能顶替①②的工作,否则会导致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事出多门,难以有效进行。

  我国的检察机关是极为重要的,在法律类题目中出现此类选项时,一定要重点关注。

  【2020国考地市级卷第10题】2018年某大型玻璃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,严重污染了周边的大气环境。

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,下列哪一无违法记录且符合年限要求的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?

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,下列哪一无违法记录且符合年限要求的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?

  本题又是一道考察「诉讼资格」的难题,但难度更高,原因是「公益诉讼」这个概念不仅冷门,而且如果没有这道题,99.99%的考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触「环境污染诉讼」这个知识点,甚至都不会听说,因此这道题几乎没人能做对。

 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、破坏生态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,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:

  *虽然今年没有考到这一点,但此类考点非常重要,未来说不定会设置「环保公益诉讼胜诉后,可以收取相关的报酬」等干扰项。

  如果不是法律专业的考生,本题只能强行使用推理的技巧去尝试解析了,推理方法如下:

  A虽然虽然看上去有点像正确答案,但「环保志愿者」是出题者留下的隐藏线索。

  可以发现「推选出的某环保志愿者」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身份,此人可能并不属于周边的住户。也就是说,A选项如果正确,那么成为原告的可能是任何人,比如是外国人,是完全不了解事实的人……

  另外,题干说的是「无违法记录且符合年限要求的主体」,一个「志愿者」显然和「符合年限要求」没有什么关系。

  B选项的「邻省」看上去不太符合题干的报数,但「登记的某环保协会」看上去像是一个合法、有效的组织。暂时放一放。

  C和B类似,可以共同考虑。对比后可发现,B在「省民政厅」登记,而C在「县民政局」登记,因此两者在接近正确选项的程度上各有优劣。因此,如果考生在本题中排除AD后在BC二选一选错,那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
  关于如何在BC中推出B正确,还是有窍门的。分析可发现「大型玻璃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,严重污染了周边的大气环境」的表述,说明污染影响范围是非常大的,很可能超过了一个县的范围。

  如果C正确而B不正确,假设有一个县和该县相邻,且那个县没有环保中心在县民政局登记(到了省级层面就非常完备了,不可能一个省都没有一个合法环保公益机构),则相邻的这个县就白被污染了。

  大家实战中遇到没怎么见过的难题,一定要稳住心态,实在不行可以蒙个选项,不要耗费大量时间强行去解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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